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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试行)
1999-05-26 21:28:0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卫生部关于印发《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卫科教发〔1999〕第2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乒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部直属单位:

现将《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合理利用我国脐带血造血干细胞资源,促进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移植高新技术的发展,确保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是指以人体造血干细胞移植为目的,具有采集、处理、保存和提供造血干细胞的能力,并具有相当研究实力的特殊血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脐带血采供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脐带血为与孕妇和新生儿血容量和血循环无关的,由新生儿脐带扎断后的远端所采集的胎盘血。

第四条 对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实行全国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标准,统一规范和统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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