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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技术规范(试行)【2】
2002-12-13 21:42:00   来源:   



II 脐带血的供者和采集



8 脐带血供者评估
8.1 应有供者评估标准,以预防受者感染传染性疾病,并保证脐带血供者和母亲的安全,以及为脐带血供者和母亲的个人隐私保密。
8.1.1 脐带血供者如初筛实验抗HIV抗体阳性时,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8.1.2 母亲不符合脐带血采集标准时,如仍需进行采集,必须要求脐带血库主任或脐带血库副主任书面提供采集该脐带血的理由,由母亲签字,并将上述记录永久性保存。

9 脐带血供者筛选
9.1 脐带血必须是取自妊娠至少34周以上的自然分娩或剖腹(宫)产后婴儿的脐带和/或胎盘。采集应在断脐后婴儿的远端采集,不得在婴儿近端进行任何方式的采集。
9.2 必须执行脐带血供者的选择标准。
9.3 记录供者母亲和父亲(如果可能)的遗传病史、民族、以及造血或免疫系统的异常情况。
9.4 脐带血库必须有如何与供者/家庭取得联系的书面记录。包括母亲全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9.5 必须有母亲在有无传染病史方面的记录以及下列检查项目的结果。
9.5.1 病史包括母亲的产前传染病检测和其它一般检测的结果。
9.5.2 妊娠和分娩史、分娩日期应有文字记录,还包括性别、妊龄及其它临床检查结果,如可能应记录出院前的所有疾病诊断。
9.5.3 传染性疾病病原体的检测必须包括HIV-1/2抗体、HBsAg、HCV抗体、CMV-IgM抗体、梅毒的血清学检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在采集时应检测的其它项目。
9.5.4 如果家族史(父亲、母亲和兄弟姐妹)提示存在可能影响受者的遗传基因方面的异常,而无适用的检测方法,或随访时间太短不足以保证脐带血的安全,则该脐带血不得用于非血缘关系的移植。
9.5.5 如采集的脐带血准备用于有血缘关系的异基因移植或自体移植,该脐带血的发放须限定于特定的亲属受者或供者本人。
9.6. 知情与知情同意书
9.6.1 采集脐带血必须在分娩前得到母亲的同意。
9.6.2 必须向供者说明脐带血采集目的、可能对母亲或婴儿造成的危害、预防和处理措施、脐带血采集的益处以及医学和伦理学方面的问题与事项,包括母亲有权力拒绝,而不受到任何歧视条款。
9.6.3 知情与知情同意书
9.6.3.1 用于非血缘移植的脐带血,应说明捐献目的。
9.6.3.2 需要采集母亲外周血,用于检测传染性疾病。
9.6.3.3 需要保存标本,以备将来检测使用。
9.6.3.4 有可能将部分脐带血用于科研。
9.6.3.5 对不符合脐带血库标准的脐带血可能弃用。
9.6.3.6 应有母亲的签名同意和签字日期。
9.7 产妇情况调查表
9.7.1 家族史。
9.7.2 母亲和婴儿的医疗检查记录。
9.7.3 脐带血采集记录。
9.7.4 母亲外周血的采集记录。
9.7.5 住址和长期联系的方法。
9.8 脐带血库的相关人员必须对母亲(父亲)及婴儿资料保密。

10 脐带血采集医疗机构
10.1 对采集医疗机构的要求
10.1.1 开展脐带血采集医疗机构应是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二级以上妇产医院或综合医院。
10.1.2 脐带血库应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脐带血采集的医疗机构签订采供协议。
10.1.3 具有洁净的产房。必须有足够的空间进行脐带血采集。
10.1.4 必须有指定的区域保存采集过程所需要的试剂和设备。
10.1.5 在运输至脐带血库前,必须有足够的符合条件的空间暂时存放脐带血。
10.1.6 采集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受过脐带血采集培训,至少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包括一名产科医生。
10.1.7 必须有对母亲和婴儿的急救措施。

11 脐带血采集规程
11.1 脐带血采集必须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执行。胎盘娩出前、胎盘娩出后和剖腹(宫)产都应有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
11.2 脐带血采集过程必须保护母亲和婴儿,不得因增加脐带血采集量而改变分娩过程。
11.3 在胎盘娩出前进行脐带血采集时,必须有安全措施确保母亲和婴儿的安全。
11.4 胎盘娩出前脐带血的采集仅限于单胞胎顺产分娩时进行。
11.5 多胎分娩脐带血的采集,必须在胎儿全部娩出后方可进行。
11.6 采集方法必须使用无菌技术。
11.7 脐带血采集袋必须是经批准可以用于人血采集的采血袋,必须以减少细胞丢失和微生物污染的危险。
11.8 所有采集用的接触脐带血的试剂和材料必须无菌。
11.9 采集过程所用试剂和材料的批号和有效期必须记录,并要送到脐带血库。

12 应有与脐带血采集有关的所有记录。

13 脐带血的识别
13.1 每一袋脐带血必须指定一个独特的号码或字母数字混合标识符, 以此显示与此脐带血有关的供者资料、母亲资料、分娩信息、家族史、检测结果和所有描述脐带血制备和使用的记录。
13.2 补充标记:可以为脐带血再补充一个独特的号码或字母与数字混合标记。补充的标记不能遮蔽原有的标记。脐带血袋上不能有一个以上的补充标记。
13.3 采集完成时的标签,必须含有以下信息:
13.3.1 脐带血的独特号码或字母数字混合标识符。
13.3.2 在明显的位置上有"脐带血"字样。
13.3.3 有采集医疗机构和供者标识符号。
13.3.4 采集日期和时间。
13.3.5 用于自体脐带血移植必须有特定且唯一的病人标记符。
13.4 脐带血、脐带血标本和数据记录单均都必须标有特定的标识符。
13.5 采集医疗机构必须按脐带血库要求进行标记。
13.6 采集结束时,原始采集袋上应含有下列信息:
13.6.1 脐带血的特定号码或字母数字混合标识符。
13.6.2 在明显的位置上有"脐带血"字样。
13.6.3 采集医疗机构和供者标识符。
13.6.4 采集日期和时间。
13.6.5 抗凝剂和其它添加剂的名称和使用量。
13.6.6 脐带血采集估算量。
13.6.7 有血缘关系的异基因脐带血及自体脐带血的定向捐献:须标明供者姓名、受者姓名以及特定的病人标识符,或预定该脐带血的受者或家属的其他标识符。
13.7 脐带血和标本在送至脐带血库之前的应保存与脐带血采集有关的所有资料。

14 脐带血采集过程中或采集后产妇和婴儿出现的副作用必须记录并保存二十年以上。

15 脐带血从采集医疗机构到脐带血库的运输
15.1 脐带血从采集医疗机构到脐带血库的运输必须保护脐带血的完整性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15.2 脐带血采集袋必须放在另一个容器或袋子中,以防采集袋的任何渗漏。
15.3 运输容器
15.3.1 运输容器在设计上必须能够减少运输过程中温度的变化。
15.3.2 运输容器的外包装必须采用耐渗漏、振动和压力变化的材料制成。
15.3.3 运输容器必须有"移植用脐带血"和"勿接触放射物质"标签。
15.3.4 运输容器必须包括脐带血库名称和地址以及负责运输人员的姓名。
15.4 运输记录
15.4.1 采集医疗机构的名称。
15.4.2 离开采集医疗机构的时间以及送达脐带血库的日期和时间。
15.4.3 如果包装内有多个脐带血,必须有识别每份脐带血的运输清单。
15.4.4 运输记录应保存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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