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细胞治疗研究和制剂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3】
2003-03-20 21:07:00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四)体细胞制剂的检定与质量控制
各批体细胞的检定包括为验证操作过程对最初数批体细胞所进行的检定及在操作过程做任何改变后进行的检定,以及确定安全性和生物学效应等对每批体细胞所进行的检定,应依据实施方案制定合格标准。
1.每批体细胞的检定
(1)得率及存活率:于回输前应进行体细胞得率及存活率检定。
(2)每批细胞来源的确认:应注明供者的来源并加以标记或确定批号。
(3)无菌试验:每批培养的体细胞在患者输注前均应进行无菌试验。建议在培养开始后3~4天起每间隔一定时间取培养液样品,包括患者回输前24小时取样,按现行版《中国药典》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进行。在患者使用前,取培养液及/或沉淀物用丫啶橙染色或革兰染色,追加一次污染检测。
进行长期培养的体细胞,应进行支原体检查。对大多数自体体细胞产品而言,有效期很短,因此有些试验(如支原体检测)可能对制品的应用来说耗时太长,但每批制品的留样检测是必需的,其结果可以为制品的质量控制提供完整资料。虽然单个病人应用的体细胞不会等到检测完成后再回输,但是如果留样发现阳性结果或发现几次阳性结果后,应及时对生产过程进行检查。如果在体细胞制备的早期发现有污染的情况,应终止该批体细胞制品的继续制备。如果某些检测结果在制品应用时还无结果,应说明可获得结果的时间。
(4)体细胞的纯度与均一性
在体细胞回输前,应证明其纯度和均一性已达到可应用水平。
对于经过数代培养的体细胞应进行细胞的鉴定及无污染检查,以保证未被其他类型细胞污染或取代。
对于体细胞体外操作中所用的非人用成份应测定其成品中的含量,并制定相应的限量指标。
(5)生物学效应
如有可能,应尽量检测每批体细胞的生物学效应,例如体细胞具有的某种生物学功能,分泌某种产物的能力,表达某种标志的水平等。
2.体细胞制剂的检定(申报临床前完成)
检定项目:
(1)体细胞制品的得率和存活率:
(2)体细胞制品的纯度和均一性或特征性表面标志:
(3)体细胞制品的生物学效应;
(4)体细胞制品外源因子的检测包括:
·细菌
·真菌
·支原体
·病毒
·内毒素
(5)体细胞制品其他添加成份残余量的检测(如牛血清蛋白、抗体、血清、抗生素、固相微粒等)。
3.体细胞制剂的制造及检定过程,及原始记录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的复核检定报告。
4.体细胞制剂的稳定性
根据稳定性的实验结果确定有效期,说明体细胞制剂的保存条件、保存液的成份与配方。如果体细胞在处理之前、处理当中或处理之后需由一地运到另一地,应说明运输条件对保存体细胞存活率和功能的影响,应确保运输过程中体细胞制品达至上述检定标准。应提供运输容器能适用运输材料的合格证明。若体细胞制品经冻存后继续用于病人。应在冻融或再扩增后进行上述检定,达到检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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