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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法院裁决:欧盟不得使用胚胎干细胞转化技术
2011-10-19 22:27:00   来源:   

(卢森堡路透电)欧洲法院裁决,在欧洲联盟境内,不给涉及提取干细胞然后毁掉人类胚胎的技术专利权。这项裁决对医学研究影响深远。
  欧洲法院是在听审涉及波恩大学的布吕斯特勒开发的一种方法时做出此一裁决,布吕斯特勒开发的是把人类胚胎干细胞转化为神经细胞的方法。

  干细胞的研发工作关系到老年性痴呆到失明等多种疾病的治疗法,欧洲法院的这项裁决对欧洲的干细胞研发工作有深远的冲击。

  布吕斯特勒得知裁决后说:“它意味着人们可在欧洲进行基本的研究,但所发展出来的技术不能在欧洲使用。”他说:“换句话说,欧洲研究人员钻研出技术,但他们不能用来治病,而美国或亚洲研究人员将坐享其成,这太可悲了。”

  有关判决影响到胚泡期的干细胞,也就是胚胎有80到100个干细胞,但是还没有在子宫着床之前。

  欧洲法院表示:“在胚泡阶段提取干细胞的技术,需要毁掉人类胚胎,所以不能申请专利。”

  该法院还说,有关裁决反映了欧洲法律保护人类胚胎的原则。欧洲生物技术专利指令“旨在排除影响到尊重人类尊严的技术获得专利的任何可能性”。

  使用胚胎干细胞长期来都引起关于道德问题的激烈争议。绿色和平组织曾经在德国法庭对布吕斯特勒1997年提交的专利申请提出挑战。德国一法庭曾判决这项专利无效,但在布吕斯特勒提出上诉后,德国联邦法庭把案子交给了欧洲法院。
(201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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