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细胞制剂质量控制及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2】
2013-03-07 11:23:00 来源: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干细胞制剂的质量控制
(一)干细胞的采集、分离及干细胞(系)的建立
1.对干细胞供者的要求
每一干细胞制剂都须具有包括供者信息在内的、明确的细胞制备及生物学性状信息。作为细胞制备信息中的重要内容之一,需提供干细胞的获取方式和途径以及相关的临床资料,包括供者的一般信息、既往病史、家族史等。既往史和家族史要对遗传病(单基因和多基因疾病,包括心血管疾病和肿瘤等)相关信息进行详细采集。对用于异体干细胞临床研究的供者,必须经过检验筛选证明无人源特定病毒(包括HIV、HBV、HCV、HTLV、EBV、CMV等)的感染,无梅毒螺旋体感染。必要时需要收集供者的ABO血型、HLA-I类和II类分型资料,以备追溯性查询。如使用体外授精术产生的多余胚胎作为建立人类胚胎干细胞系的主要来源,须能追溯配子的供体,并接受筛选和检测。不得使用既往史中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和家族史中有明确遗传性疾病的供者作为异体干细胞来源。
自体来源的干细胞供者,根据干细胞制剂的特性、来源的组织或器官,以及临床适应症,可对供体的质量要求和筛查标准及项目进行调整。
2.干细胞采集、分离及干细胞(系)建立阶段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应制定干细胞采集、分离和干细胞(系)建立的标准操作及管理程序,并在符合GMP要求基础上严格执行。标准操作程序应包括操作人员培训;材料、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干细胞的采集、分离、纯化、扩增和细胞(系)的建立;细胞保存、运输及相关保障措施,以及清洁环境的标准及常规维护和检测等。
为尽量减少不同批次细胞在研究过程中的变异性,研究者在干细胞制剂的制备阶段应对来源丰富的同一批特定代次的细胞建立多级的细胞库,如主细胞库(Master Cell Bank)和工作细胞库(Working Cell Bank)。细胞库中细胞基本的质量要求,是需有明确的细胞鉴别特征,无外源微生物污染。
在干细胞的采集、分离及干细胞(系)建立阶段,应对自体来源的、未经体外复杂操作的干细胞,进行细胞鉴别、成活率及生长活性、外源致病微生物,以及基本的干细胞特性检测。而对异体来源的干细胞,或经过复杂的体外培养和操作后的自体来源的干细胞,以及直接用于临床前及临床研究的细胞库(如工作库)中的细胞,除进行上述检测外,还应进行全面的内外源致病微生物、详细的干细胞特性检测,以及细胞纯度分析。干细胞特性包括特定细胞表面标志物群、表达产物和分化潜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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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 ·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名单(2011-06-08)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管理工作的通知(201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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